各二级学院、职能处室:
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,结合学校实际情况,2021年清明节放假安排为:
4月3日(周六)---4月5日(周一)放假三天。
4月6日(周二)起正常上课、上班。
请各部门遵照执行,并加强节日期间的值班,认真做好安全、保卫工作。
特此通知。